民政首页 政务公开 民政动态 网上办公 政策法规 便民服务 民政工作 民政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开县民政网 >> 民政工作 >> 城乡低保 >> 工作正文  点击数:
互动地带
局长信箱
网上办公
网上政务

开县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

开县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

 

一、村委会对接收到的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含人口、收入、田地、房屋情况)。

二、村党支部召开村支两委会(会议由村文书记录),对调查后的申请对象进行讨论(两委会成员的23及以上参加的讨论有效),提出农村低保对象建议名单(必须参加人员的80%同意票有效)。

三、村党支部召开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农村低保对象建议名单进行民主评议。

1、村民主评议小组由村主任、委员、村支书、村文书、村民代表及驻村干部组成,邀请在村人大代表参加。

2、村民主评议小组人员的34及以上参加的农村低保评议有效;申请对象得参加评议人员45及以上的同意票有效。

3、评议内容:

1)家庭人口是否属实;

2)收入是否属实;

3)贫困原因主要是什么(孤寡、因残、缺劳、因病、因灾)。

四、村文书负责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研究情况的记录。

五、村委会对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定的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对张榜公布后村民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审核(再由乡镇、街道报民政局审批)。

 
 
【字体: 】【关闭窗口】  
  电话传真:023 - 52222619   邮政编码:405400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县汉丰开州大道与永兴街交叉处
技术支持:重庆新之业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渝ICP备08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