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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县 民 政 局 文 件
开民发〔2008〕106号
关于印发2008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
为更好地完成2008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08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2008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开县民政局
二○○八年九月十五日
抄送:重庆市民政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附件:
2008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确保民政系统思想大解放、工作大开放、事业大发展,圆满完成2008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实现“整体工作引领库区,部分工作示范重庆”的总体目标。现结合重庆市民政局和县级目标考评体系,制定2008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全县38个参与民政工作目标考评的对象分为:
(一)一类地区(4个街道办事处):汉丰街道办事处、镇东街道办事处、丰乐街道办事处、白鹤街道办事处。
(二)二类地区(21个镇):郭家镇、和谦镇、温泉镇、和堰镇、高桥镇、大进镇、敦好镇、九龙山镇、厚坝镇、镇安镇、竹溪镇、临江镇、义和镇、中和镇、铁桥镇、南雅镇、岳溪镇、南门镇、长沙镇、赵家镇、渠口镇。
(三)三类地区(13个乡):大德乡、金峰乡、天和乡、三汇口乡、巫山乡、谭家乡、满月乡、关面乡、白泉乡、白桥乡、紫水乡、麻柳乡、五通乡。
二、考评指标及分值
考评分值总分以100分计算,按不同考评指标加减分。
(一)考评指标
1.社会救助工作(30分)
(1)减灾救灾工作(8分):①查灾行动迅速、应急处置快捷;②及时准确报告灾情,灾情统计上报和业务工作报表及时、准确,需救济灾民上报数据与实际救济情况相符;③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健全规范,按时、保质完成恢复重建任务;④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发放规范、安全、有效。
(2)城乡低保工作(10分):①保障对象准确,坚持做到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②工作制度和档案健全,规范运行。③按时兑现和准确发放低保金。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6分):①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②敬老院、五保家园现有床位利用率不低于85%;③完成敬老院改扩建任务;④按时兑现和落实五保供养金。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6分):①管理制度和档案健全、运行规范;②按政策准确上报,不错报、乱报;③救助快捷、效果明显。
2.社会组织建设工作(13分)
(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6分):①完善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后续工作;②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创建活动;③抓好村级阵地建设;④深化运用“八步工作法”,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2)城乡社区建设(4分):①抓好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②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③抓好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④创建农村社区试点。
(3)民间组织建设(3分):①积极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每年新增登记1个以上;②加强民间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3.双拥优抚安置工作(13分)
(1)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保障工作(6分):①落实各类优抚政策,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②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开展各种慰问活动;③及时准确兑现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保障资金。
(2)优抚对象稳定工作(3分):①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措施;②积极化解优抚对象各类矛盾,确保优抚对象稳定。
(3)双拥工作(4分):①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热潮;②因地制宜开展有地方特色的双拥共建活动;③积极宣传、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4.社会福利和公共事务管理(17分)
(1)殡葬改革工作(7分):①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列入了当地政府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到位,工作任务落实;②开展2次以上有规模的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活动;③依法行政,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及“三墓”有明显效果。
(2)社会福利工作(3分):①养老服务工作有新举措;②积极创造条件增加社会养老床位数;③积极配合开展孤残儿童收养工作,儿童福利证发放到位。
(3)婚姻登记工作(3分):①婚姻登记规范,无行政复议案件,合格率达到100%;②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保持相对稳定。
(4)区划地名工作(4分):①完成县局规定任务的乡镇(街道)地名设标工作;②按照要求完成边界管护,创建平安边界工作。
5.福利彩票和慈善工作(15分)
(1)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10分):①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②多措并举,提高福彩销售量,销售额与去年同期比上涨5%;③彩票销售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慈善工作(5分):①积极推进乡镇稻草援助中心建设,已建乡镇稻草援助中心制度健全、规范运行,作用发挥良好。②积极开展“双日捐”等慈善捐赠活动效果良好。
6.信息化建设(6分)
(1)数据统计(2分):及时、准确报送县局所需的各项统计数据和要求报送的各类材料。
(2)信息宣传(4分):①完成全年计划、总结;②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篇,全年被开县民政网站和《民政工作》简报采用4篇以上。
7.信访稳定工作(6分)
市、县信访交办件认真、积极答复处置;主动、积极、快捷做好越级上访、集访人员的处置工作。
(二)倒扣分指标
凡政务督办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的,在所得总分中扣分;有一项扣1分。
(三)加分指标
凡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以上表彰奖励的,在所得总分中加分;有一项加2分。
(四)取消评比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
1.严重违规违纪的;
2.严重失职渎职的;
3.被县委、县府通报批评的。
三、考评方式
1.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自查评分,连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2.局机关科室按本考核细则结合单项目标任务对考评单位相应业务工作进行评分。
3.局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审查确定考评结果。
四、奖项设置
(一)设“年度综合目标”奖: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分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4个街道办事处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二)设“创新工作”奖:单项工作在全县乃至全市产生重大影响、有新的贡献,并进行推广学习的。创新工作奖由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以书面形式申报(若不按要求申报者,视为弃权),县局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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