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民发〔2008〕98号
开县民政局 开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 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开县部队: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1周年纪念日,也是“5.12”大地震后的第一个建军节。为进一步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和发展我县军政军民相互团结、相互支持的大好局面,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县“三连冠”成果,进一步掀起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热潮,现就做好“八一” 期间的双拥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宣传新世纪新阶段双拥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促进经济发展、移民攻坚、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作用,宣传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丰功伟绩和驻开部队为我县“四个文明”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尤其要以人民解放军抗击冰雪灾害、参加抗震救灾的生动实践为素材,大力宣传人民子弟兵爱民亲民的崇高情怀,大力宣传广大指战员奋勇当先、舍生忘死、顽强拼搏的英雄气概,大力宣传军政军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协作精神。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军队、情系官兵、支持国防的政治热情,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在“八·一”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各类拥军优属活动,并组织召开一次老战士和复转军人、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烈军属代表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双拥成员单位、共建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军民联欢活动。各类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注重俭朴节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注重动员和引导民间组织参与拥军慰问活动,发挥民间组织在拥军慰问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三、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解决好辖区内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军属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解决好辖区内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中碰到的各种难题,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当地驻军在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国防施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并进一步开展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活动,为部队官兵排忧解难。 四、扎实做好拥政爱民工作 驻开部队要深入开展“爱人民、学人民、为人民”教育,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思想,永远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亲密联系。积极开展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活动,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为驻地经济社会发展办1-2件有影响的实事。要继续做好支援重点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移民帮扶、捐资助学、保护环境、军民共建等工作,积极参加当地创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活动,为开县“加快”和“率先”发展再立新功。 五、认真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定工作 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座谈会、走访慰问活动做好优抚对象的安抚工作,对临时出现的上访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把一切可能出现的苗头消化在萌芽状态;对长期上访的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无进京到市上访现象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八·一”期间开展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情况报开县民政局双拥办。 开县民政局 开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双拥 工作安排 通知 抄送:重庆市民政局、市双拥办 开县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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