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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民政部部长李学举、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分别代表民政部与重庆市政府在重庆签订了《民政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其内容共五项:
(一)建立城乡统筹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支持重庆探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机制,建成灾害信息管理平台。加大对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持力度,建设中央救灾物资重庆储备库,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建立城乡统筹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重庆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和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低保标准随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变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联动机制,不断缩小城乡低保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创新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救助惠及面。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服务和五保供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重庆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救助体系。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新建和改扩建600个乡镇敬老院、12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三)建立城乡统筹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支持重庆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机制,支持重庆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加大对重庆市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设施建设的投入。
(四)建立城乡统筹的社区服务平台。支持重庆创新城乡社区管理体制,建设城乡统筹的社区服务平台。到2010年,支持重庆实现新建和改扩建100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1000个城乡社区服务站的目标任务。支持重庆建设城市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加快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步伐。
(五)建立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格局。支持重庆开展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形成与建设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适应的行政区划新格局。
民政部表示,将加强部市沟通与联系,研究解决共建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使民政部与重庆市的《备忘录》成为部委中执行最好的《备忘录》。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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